温哥华公立教育局新生(国际学生)退款政策
若加拿大移民局拒发学习许可,除了申请费(200加币)和管理费(300加币)外,其余将如数退还。拒签退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1.加拿大大使馆发出之拒签信件正本
2.温哥华教育局发岀之录取公函正本
3.学费收据正本
4.申请退费之信函
若学生在开学前提出退学通知,依规定其所缴付之三分之二 (2/3) 学费将如数退还。
若学生在开学后,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前提出退学通知,依规定其所缴付之二分之一 (1/2) 学费将如数退还。
若学生在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后提出退学通知,其所缴付之学费不退还。
如学生违反校规或申请表上的参与协议,将不获学费退还。
学生在缴付学费之后始成为加国永久居民亦不可申请退费。
“国际教育课程参与协议书”在学生的申请表package里面,在申请时,学生和家长就必须阅读签字。学生必须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寄宿家庭的规定并按时出勤上课,否则由于自身原因而被教育局退学的学生是无法得到任何退款的!